菊島來的男子愛上寶島女子,想將女子帶回菊島共度一生,其理由相當單純:我不喜歡台灣。
儘管已經在台灣求學生活三年了,仍然厭惡大城市,說台灣人都很有心機。我無言以對,禮教告訴我:「來者是客、以和為貴」。後來我重新看這個問題,身為被歧視對象的我,為什麼沒有任何反應呢?是的,他說的沒錯,生活在大城市中的我們太有心機了,連被批評也不敢反擊或者討論。
然而,我為女子的幸福擔心,男子似乎並不關心女子是否會喜歡住在菊島。
人間之所以紛擾不斷的其中一個原因是「歧視」,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成長的土地懷有歧視時,離開後很有可能不會再回來,然而,女性進入家庭養育後代期間需要女方親友各方面的支持,男子深愛的人的親朋好友也都生活在心機重的地方,婚後女子與其親友就此兩地相隔,能夠幸福嗎?
儘管生活在自由民主的台灣,我們的社會還是到處有歧視,男人歧視女人,女人歧視男人,年長者歧視年輕人,青年歧視老年,會開車的歧視不會開車的,婆婆歧視媳婦,媳婦歧視婆婆,都市人歧視鄕下人,鄕下人歧視都市人,這個科系歧視那個科系,這個產業歧視那個產業......,你說:不對啊!我從來沒有歧視任何人。是嗎?或者我用歧視這兩個字太尖銳了,應該用「看不起」。就算嘴巴不說,心裡暗自瞧不起多少是有的。
有一次我搭公車出差到比較鄕下的廠商那裡(我說「比較鄕下」是因為公車一個小時才有一班,而且不太準時),洽完公務其總經理送到廠外,問我的車在那裡?我說是搭公車來的。他立刻回廠辦要其中一位同仁開車載我回台中或至少送到高鐵站,那個同仁是總經理的姐姐,用「看不起」的口氣大聲回:她能用公車來就能用公車自己回去啊。總經理知道站牌遠、車班少,但叫不動自己的大姐,我也不想為難他們,就說:沒關係,我可以搭公車回去。總經理說:你們公司多和我們做生意,下次妳就可以開保時捷來開會了。果然現代社會對沒有私家車的人還是瞧不起的啊。
過去無知、自負的我,從來不知道被歧視的感覺,那一刻,突然醒了。那次的差旅是我工作以來獲得到最大的恩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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